一、到深圳市劳动局申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》;
需提供资料:
1、 填报《外国人就业花名册》、《外国人就业证申请表》;
2、 申请人有效护照、有效签证及其复印件;
3、 健康状况证明及其复印件(出入境检检疫部检验检疫部门出具);
4、 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(副本)或登记证或政府批文及其复印件。
5、 用人单位与来深就业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外国、台港澳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委派书及基复印件(营业执照、登记证或政府批文有明确职务的人员可免提供);
二、到工作单位所属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就业、居留资格审核手续:
需提供资料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》或《外国人专家证》(附复印件);
2、申请人护照(附护照资料页及有效签证面复印件);
3、《外国人就业居留资格申请表》(附相片一张,加盖骑缝章);
4、单位工商营业执照(副本),外国企业深代表,提供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;
5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(住外所属派出所登记)原件及复印件;
6、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原件及复印件;
7、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.
四、到市公安局申领《外国人居留证》和职业(Z)签证
1、申请人护照(附护照资料页及有效签证面复印件);
2、《外国人就业证》或《外国专家证》或《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》或《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3、《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》;
4、单位工商营业(副本)执照,外国人企业驻深代表,提供代表证原件及复印件;
5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(住外所属派出所登记);
6、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》;
7、《办理职业签证、居留证申请通知书》;
8、《外国人申请居留谈话记录》。
注、文教机构、团体申请就业、居留资格,直接由深圳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。
谨记:每年12月上旬向单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外管组缴验居留证。 |